本报菏泽3月9日讯 2月15日,刘先生在菏泽出差时,手机突然出现故障,他就近找了一家手机维修门市。店主让他第二天来取,还提供了一部二手手机先让他用着。第二天,刘先生有事未来,第三天去取手机发现此门市已关门,一直到3月5日才正常营业,店主告诉他:“你没如期归还备用手机,我已经把你的手机卖了。
刘先生投诉到牡丹区消协,消协人士认为,如果消费者没在约定时间内归还商家提供的备用机,商家可适当要求消费者进行一定赔偿,但因此卖掉消费者的手机,显然不合理,也不合法。经现场调解,经销商同意让刘先生在自己的柜台内任选一部二手手机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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