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记者在南岸区、渝中区等主城区的基层法院采访时了解到,去年的消费维权官司少了,尤其是普通消费维权官司,与前几年相比呈现较为明显的下降趋势。有关法官认为,这是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的表现。
渝中区法院的一位资深法官称,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争议官司属于消费维权案,除汽车、房屋等高档商品的消费案件之外,开瓶费、购物纠纷等消费案件都应当归属为普通消费维权案。
谈起这几年的普通消费维权官司,法官苏渝打开电脑翻出统计文档,向记者一一数来:2003年,渝中区法院判决、调解了15件,2004年判决、调解了10件,2005年判决、调解8件,2006年判决、调解3件。
面对这组数据,苏法官分析认为,这是市民消费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的表现,消费者一旦发现被侵权,都会向商家讨说法。另外,许多商家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也有的通过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解决。同时,现在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媒体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消费提示越来越多,消费者也能从这些提示中避免一些消费陷阱,真正能够明明白白消费。这对商家来说,也是一种促进。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昨天,几位法官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提示。记者 王蓓露 张勇 罗彬 易守华 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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