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将实行举报奖励制度
许宗衡批评部分政府部门“有时不敢发布、有时信息不准、有时前后不一、个别甚至阻挠记者采访”
晶报讯(记者杨志敏)任何一位市民,如果看见了突发公共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不但可以拨打晶报等媒体报料电话,而且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样报料有奖!记者昨日从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获悉,深圳今年将建立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
市领导许宗衡、谭国箱、戴北方、吕锐锋、吕保山、梁道行等与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共220多人出席了会议。
许宗衡总结说,2006年深圳应急管理工作,如应急机构、应急预案、应急机制、应急队伍建设、应急平台整合、应急知识宣传等方面,“成绩有目共睹”。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许宗衡也指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机构人员不够充实、信息报送不够规范、应急宣传不够到位等“四个不够”,并在随后对基层应急体制建设与预测、预警、排查等各方面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细致的部署。对于应急宣传工作,许宗衡不但批评了部分政府部门“有时不敢发布、有时信息不准、有时前后不一、个别甚至阻挠记者采访”的现象。
在会议印发的《深圳市2007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中,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明确要求各区各部门确保信息保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不谎报,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局级干部培训中都要开展应急管理知识培训。规定一旦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各区党政负责人及主管部门、涉事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迅速到达现场,依法参与处置工作。市应急指挥中心要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应急处置的监督检查力度。
会议提出,要研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评估体系和奖惩制度,表彰突出贡献者、追究失责者,在加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信息报告工作的同时,建立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在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同时,深圳还将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