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司机”庭上大哭忏悔
刘成安表示认罪,反复称“我不是故意的”晶报记者吴欣
深圳一公交司机刘成安因不满意调度安排,竟然将队长刺成重伤后抢过车辆,驾车狂奔5公里连撞56辆车,当场撞死2人。
案情回放
发泄不满刺伤队长疯狂撞人
检察机关指控:刘成安今年29岁,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小学文化,原是深圳市鹏翔客运有限公司司机。事件发生所在的67路公交线路,隶属深圳市巴士集团鹏翔客运有限公司,线路从南山区西丽麻勘村至滨河总站,共计有30辆大巴投入营运。2006年2月18日13时50分许,刘成安因为对调动工作不满,窜至南山区麻勘村67路公交总站办公室,用事先准备好的匕首对67路车队长李某乱捅,致其重伤倒地。随后,刘成安冲向准备出车的大客车意图抢夺,由于受到司机潘某阻止,刘成安又用匕首刺中潘某致其轻伤,驾驶客车急速驶离公交总站。
刘成安随后在车场登上一辆即将出发的公交车,胁迫当值司机下车,将车辆开出麻勘村总站停车场,一路狂奔,沿途不断恶意撞击路上行人和车辆。其中,在丽水路深圳大学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后门路段,一名清洁工人被撞死;在塘长公路新丰冷却厂路段,一名路人被撞死,两名路人被撞成重伤,同时造成一名司机和5名路人轻伤。先后撞坏汽车56辆,损失总额为523746元。
刘成安一路狂奔撞车撞人,沿途路人看见有路人被撞得血肉模糊后,纷纷打电话报警。警方接报后,调集百余警察,数十辆警车追赶拦截。后在西丽大学城附近将其逼停,刘成安见无路可逃,自知罪孽深重,将车开至长源村74路公交总站后意图畏罪自杀时,被民警制伏并抓获。
庭审直击
一上法庭就开始哭
昨日下午3时,刘成安被法警押上法庭。这位身材魁梧、沉默寡言的“疯狂司机”,一上法庭就开始像小孩子一般哭泣,中间发展成号啕大哭,以致法官不得不提醒他注意调整情绪。
当法官问刘成安是否认罪时,刘成安表示对故意杀人罪认罪,但是不知道自己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随后,他又像小孩子认错一般哭着说:“我不是故意的,我以前骑摩托车被撞过,一冲动脑子就不听使唤,加上当时喝了酒,觉得后面有人在追我的车,所以才会这样。”在法庭上,刘成安反反复复唠叨的就是这几句话。
而根据检察机关出示的司法鉴定书,刘成安没有精神病,但属于边缘智力者,案发时也没有病理性醉酒情况,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而其驾驶的大巴车,制动、转向系统都完整。
昨日,检察官出示了此案几十名被害人的证人证言,以证明刘成安撞人撞车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根据法庭上出示的证词,不少被撞的受害人都说“疯狂大巴”看见车和行人根本就没有减速,而是故意调转方向撞车撞人,撞了以后车也不停,继续高速逃跑。
庭审焦点
是否有主观故意?
检察机关认为,刘成安作案时捅被害人20多刀,有置人于死地的故意。随后他开大巴见人撞人,见车撞车,故意伤害他人而不考虑后果,造成公共安全受到严重侵害。刘成安无视国家法律,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他的辩护律师则认为,刘不构成检察机关指控的两项罪名。刘成安家庭贫困,父亲常年患病,经济困难,无法支付高额的工作转换成本。刘因工作调动的事情,多次约见领导未果,喝酒后与上司发生冲突,一时冲动作案,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被害人所受刀伤虽多,但很多都不是致命的,也可以说明这一点。刘也不是恶意撞人,检察机关的证人多是被害人,对事情有主观倾向,也无法证明刘当时的主观状态。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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