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3月15日专电(记者卢志勇)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涉及商品房的质量、交房期限、办理产权证等问题而产生的纠纷也相应增多。去年厦门市此类消费权益官司占全部消费者权益案件的97%。
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洪志坚介绍,2006年厦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案件586起,其中因购买商品房而产生的种种纠纷高达567起。
厦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出提醒,房屋买卖不同于一般消费,涉及工程、质量、合同、物业管理等多个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比较复杂。消费者一方面应多向专业人士咨询,另一方面应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公平交易权,及时对侵权行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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