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梅军 通讯员周泽春 张汉舟 实习生彭环
错立、错捕、错诉案件及超期羁押等指标全部实现“零记录”,2004年至今,汉阳区检察院在全国检察系统创造了一个奇迹。
23日,湖北省检察院、武汉市委宣传部、汉阳区委宣传部联合在汉阳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揭开了奇迹的“谜底”。
2005年11月17日晚,熊某从装饰公司盗走一把电锤。某价格认证中心仅凭受害人1400元的报价,就将该电锤估价为1120元。
按这个价格,熊某将构成盗窃罪。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叶飙走访多家市场,核实该电锤售价仅275元。2006年1月10日,该院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并向该价格认证中心发出了整改的检察建议。
事后,很多人夸叶飙细心。叶飙说:“我是按我院的制度办事。估价是办案中涉及定性、定罪的重要环节,不管原估价有无问题,都要重新进行调查。”
早在2004年初,汉阳检察院就引进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一套职责明确、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规范化管理体系。
今年2月8日,汉阳区检察院荣膺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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