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努斯求解村镇银行落地难题
外资机构发起成立村镇银行或许将有突破。
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列席吉林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透露,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尤努斯的格莱珉信托公司(下称“格莱珉信托”)均有意在中国设立村镇银行。
三家外资机构中,尤以尤努斯的格莱珉信托格外引人注意。
银监会一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尤努斯到中国设立村镇银行将面临中国和孟加拉的法律障碍。孟加拉的法律不允许格莱珉银行直接对外投资,尤努斯到菲律宾、印度等国的投资主要通过格莱珉信托进行。
但是,银监会去年年底公布的《村镇银行暂行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
显然,按此规定,格莱珉信托将难以取得村镇银行的控股权,只能取得10%的股权。而这肯定不利于村镇银行设立后按尤努斯的思路来经营。
“让孟加拉和银监会修改各自的法规都是不可能的。除非银监会给格莱珉信托一个特许,否则这个事情成不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教授说。
不过,各方可能都在为此做努力。
一位接近格莱珉信托的人士3月27日透露,银监会原则上是欢迎包括格莱珉信托在内的外资机构来设立村镇银行的,现在双方正在就持股比例、准入资格等问题做一些协商。
此前的3月初,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在上海透露,4月尤努斯将来上海,商议“社会企业”在中国推广的可能。而此举被看作是尤努斯亲自来中国和相关部门商讨格莱珉信托落地难题。
不过,杜晓山透露,尤努斯4月能不能来中国还没有确定。
尤努斯对到中国开设村镇银行表现出了非常浓厚的兴趣。
2006年10月,尤努斯拜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等官员,表示愿意在中国开设分支机构。2007年2月,银监会确定了四川、湖北等省市为村镇银行为首批试点地区。格莱珉银行的一个代表立即在中国扶贫基金会人士的陪同下对四川甘孜、阿坝地区进行了考察。
此前,格莱珉信托已经“曲线”进入中国。格莱珉信托已在中国开展了16个项目,向5.35万人提供了共163万美元的贷款。
“相关监管部门是希望格莱珉信托设立一家村镇银行的,希望其来做一个示范。”上述靠近格莱珉信托的人士称,“格莱珉信托也有信心和决心设立一家为穷人服务的小额贷款银行。”
该人士认为,目前已经开业的几家村镇银行的产品和普通商业银行并无显著区别,贷款仍然需要担保或者抵押。“农民的土地是不可以用来抵押的,贷款要抵押的话农民就根本无法享受到村镇银行本来应该带给他们的服务。”
此外,该人士还透露,格莱珉信托不会照搬在其他国家的运做模式,但是肯定会坚持信用贷款的原则,比如采取小组联保的措施来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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