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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打官司“降价”

  婚姻案案值越高降幅越大案例苏女士结婚7年,起初夫妻感情还不错。但婆婆和丈夫很“重男轻女”,一心指望她生个男孩,她却生了个女孩。孩子出生后,婆家人就再没给过她好脸色看,夫妻感情降到冰点。苏女士想离婚,丈夫碍于面子不同意。

今年过年后,苏女士找到晨报法律在线,咨询打离婚官司的程序。湖北獬志律师事务所律师赖华辉劝苏女士,如果铁了心要离婚,等到4月1日起再打官司,可以省不少钱。赖华辉算了笔账,苏女士家除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子,还有2万多存款,财产加起来大概18万元左右。按照现行的诉讼费交纳办法,除了交纳50元基本费,还要交纳1700元的比例费,诉讼费加起来是1750元;但如果按照新办法,最多只交300元。变化:案值越高降幅越大新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按0.5%交纳。旧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解读:20万以下,50元起步300元封顶法学专家称,对比新旧办法不难看出,不仅20万以下的离婚案最多只交300元,即使是财产总额超过20万的离婚案,诉讼费也较以往大幅下降。甚至越是案值高,诉讼费降幅越大。

  劳动案每件只交10元钱案例小杨在某广告公司上班3年,未签劳动合同。小杨下班被自行车撞伤,公司不担负7000元医疗费。他一怒把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小杨败诉,收取案件受理费50元,其他诉讼费600元。小杨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小杨又担负二审受理费50元,其他诉讼费300元。一场官司下来,他总共花了1000元。赖华辉律师表示,如果按照新办法收费,小杨只用交20元诉讼费。变化:新办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旧办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法院有权收取“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解读旧办法虽然也只收取30至50元受理费,但却存在收取“其他诉讼费”的可能,更何况“其他诉讼费”到底收多少,弹性很大。新办法中,所有案件都取消“其他诉讼费”,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弱势群体能及时得到司法救济。财产案高起点低收费案例去年12月,武昌某信息公司状告一家房地产公司,要求房地产公司返还商业借款5万元。法院按照旧办法“1000元至5万元交纳4%受理费”,收取了案件受理费2000元,其他诉讼费2500元,合计4500元。赖华辉律师分析,如果按照新办法收费,1万元至10万元的,交纳受理费2.5%,且不收取任何“其他诉讼费”,总共只用交1250元诉讼费。变化:新办法: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1万元至10万元的,交2.5%;10万元至20万元,交2%;20万元至50万元,交1.5%;50万元至100万元,交1%;100万元至200万元,交0.9%;200万元至500万元,交0.8%;500万元至1000万元,交0.7%;1000万元至2000万元,交0.6%;超过2000万元,交0.5%。旧办法: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纳50元。1000元至5万元,交4%;5万元至10万元,交3%;10万元至20万元,交2%;20万元至50万元,交1.5%;50万元至100万元,交1%;超过100万元,交0.5%。解读关于财产类案件的新收费标准,专家将其概括为“高起点低收费”,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老百姓打官司的案值,普遍比以往有了大幅提高。新办法对于20万元以下案值的收费标准,不仅调整得更细化,也切实降低了价格,顺应了社会的发展。调解和简易程序诉讼费“腰斩”一半案例5年前,方先生的朋友小陈借了他3万元钱,迟迟不还。方先生多次讨债,小陈总说没钱,借条时间改了又改。去年年初,方先生终于把小陈告到法院。法院认为此案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金额不大。适用于简易程序,于是没有开庭,下发“支付令”要求小陈还债。小陈终于还了钱。小陈付出了1200元的诉讼费。赖华辉律师分析,如果按照新办法,关于财产案件“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小陈应付750元。新办法还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小陈实际上只需支付375元诉讼费。变化:新办法: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旧办法: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解读现实生活中,老百姓打的官司大多情节比较简单、是非分明争议明确,再加上讼争金额不大,其实很适合使用简易程序。对于法院来说,尽量化解矛盾,是审理民事案件的立足点。能调则调,弭平纷争,正成为各级法院的共识。新办法中“调解和简易程序减半收费”的规定,一方面鼓励当事人接受调解,一方面催生法院更多使用简易程序,也为法院“减负”,无疑是件“双赢”的好事。执行执行兑现再交钱案例打赢官司却拿不到钱,王先生为此烦恼了4年。11年前,时任一家国企副厂长的王先生,和同事老张下海做生意。其间,老张向他借了9万元钱,一直未还。2001年,王先生状告老张。法院判王胜诉,但老张自称做生意破产,无力还债。王先生赢了官司却没拿到一分钱。王后来打听到,老张有一套价值30多万的房产,他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这套房子,却被告知,申请执行要先交5000元钱。“交了钱也不一定执行得了”,王先生打起了退堂鼓。时至今日,他还没讨回债。赖华辉律师帮王先生算了笔账,如果按照新办法,他应该交纳1350元诉讼费。更重要的是,现在是新申请执行,等执行完了,再交钱。变化:新办法: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待实际发生后交纳”。(这意味着“先执行,后收费”)关于执行费的具体金额,新办法规定:“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旧办法:申请执行的费用,由申请人预交。“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解读赢得了官司赢不回钱,是老百姓走进法院前最大的担心。打官司总要讨到实惠,新办法“先执行后交费”的原则,避免了申请人交了钱拿不到执行款的情况,申请执行的风险降到最低,可以说解决了老百姓打官司的后顾之忧。鸣谢下列专家对本文的支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乔新生、刘大红,湖北獬志律师事务所黄干、赖华辉,湖北灵均律师事务所张焕瑜、范例勤,湖北熠江律师事务所熊惟蛟,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霍琳,湖北云开正泰律师事务所陈爱云,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李富洪,湖北瑞德律师事务所李健健,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石勇,湖北恒康律师事务所刘彦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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