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修好的住宅楼和售房部里摆放的“模型”(楼房沙盘)不同,交房后业主自己掏钱按照“模型”在户外平台上修建隔墙,却因违反相关法规被城管强行拆除。日前,自贡市汇东新区汇东路西段“重庆商业步行街”一期C栋二层的多户业主向记者投诉称,明明是开发商违约在先不按事先展示的“模型”施工,业主们按开发商的房屋“模型”所修建的隔墙却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考虑安全二楼住户修隔墙
据该栋二楼业主周女士介绍,去年12月底该楼交房时,二楼业主就发现修好的房屋与售房部内的“模型”不同———“模型”的二楼阳台在各单元楼道处都修了隔墙,把二楼的各家住户分隔开。但实际情况却是该栋楼二层的阳台并未隔开,“人可以随便从一端走到另一端,若别有用心的人从二楼楼道拐弯处的窗口爬入,便可轻松进入每个住户家,让人没有安全感。”
考虑到自家的安全,不少业主当即向开发商———重庆市隆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当时,该公司的付总回复:‘你们(业主)自己想办法修道隔墙就解决了’。按此说法,二楼的业主们相继在自家阳台与楼道相交处修起了隔墙,至今年2月中旬,几堵隔墙都修好了。”周女士说,业主修的隔墙都是自己掏的钱,每堵墙花费在1000元左右,“我们当时打算先把房屋及隔墙修好,然后再找开发商算账。”
违反规划城管强拆隔墙
然而,今年3月21日,在二楼修隔墙的业主们却收到了城管发出的《责令限期改正(拆除)通知书》,理由是修隔墙违反了《规划法》相关规定。3月23日上午,城管执法人员将几道隔墙强行拆除。
二楼的业主们还向记者反映,在步行街的A栋和B栋存在类似情况,两栋楼的二层业主都在阳台上修了隔墙,“但是他们的隔墙没有被拆除,而且有些隔墙仍在修建中。”
现房“模型”不必一模一样?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重庆商业步行街售楼中心一位姓付的负责人,她表示,C栋是严格按规划部门批准来修建的(二层平台上没有隔墙),“售房部的‘模型’只不过是个展示,并没有哪条规定要求实际楼房要与‘模型’一模一样的。”她指出,二楼的业主修建隔墙,是想占用公共地盘,但是楼上的业主不答应,所以向相关部门(城管)作了反映。她说,“签预售合同时,业主们都看了现房,均未提出异议。既然他们签了合同,就说明他们对楼房满意。若业主们不服,可以通过正当的司法程序来解决。”
律师说法:“模型”同样是促销品
自贡市希正律师事务所的蔡旭律师称,开发商向购房者展示的“模型”(楼房沙盘),与其一并宣传的海报、宣传册等均应视为今后购房合同签订的附件。蔡旭指出,目前类似的购房纠纷层出不穷,建议消费者在发现宣传资料(模型)与实际的现房不一致时可当即指出,并写入合同,否则可以拒绝收房。
对于开发商经常在宣传资料上写着“本图册(模型)为售楼宣传资料,仅供参考之用,所有细节均以法律文件及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的说法,蔡旭认为,应分两种情况:当商家的解释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并与公众的通常理解相符合时,便具有法律效力;当商家的解释故意隐瞒事实,给消费者造成重大误解时,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是后者的话,消费者可以到消协或是通过法律途径讨回损失。
文/图记者罗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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