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最牛钉子户”的祖屋已被铲平。 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重庆4月3日电(记者张琴、张桂林)记者从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昨日举行的重庆“钉子户”拆迁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重庆“钉子户”吴苹夫妇与开发商达成协议,选择实物商品房安置,并获得90万元营业损失补偿。据悉,其祖屋已被铲平。
“牛钉”:祖屋估价200多万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4月2日,吴苹夫妇和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就拆迁安置达成了协议。
吴苹夫妇选择实物安置方式,由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位于沙坪坝区的异地安置房一套。根据房屋所在鹤兴路片区的统一安置评估标准,吴苹夫妇位于该片区17号的房屋评估价为247.7547万元,补偿其旧房设备费2222元,搬家费2万元,装饰补偿费10万元。异地安置房为开发商3年前自行开发的商品房,评估价为306.8847万元,吴苹夫妇还将补房屋差价46.9078万元。
杨光介绍,由于先后断水、断电和断路,而吴苹夫妇房屋此前一直用于餐馆经营,因此开发商与其协商后同意补偿营业损失费90万元,这是从2005年10月开始按照每月3万元盈利计算结果的总和。
杨光说,此拆迁案是按法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的,吴苹夫妇的安置补偿与该项目拆迁户执行的是同一个标准,没有任何私下或特殊处理情况。营业损失补偿是营业性补偿,是由吴苹夫妇房屋的使用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协商确定的,并不是额外的安置补偿。
区法院:“牛钉”积极意义深远
在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院长张立说,重庆九龙坡区鹤兴路片区17号房屋拆迁案对今后的城市拆迁工作不仅没有负面影响,反而具有积极的深远意义。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戴庆伟解释说,首先,该案引发了专家学者和公众对拆迁的广泛讨论,对拆迁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私有财产的保护和权利的滥用、合理安置和漫天要价、商业利益和国家公共利益等问题的实质解决充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为今后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了参考意见。
其次,该案也证实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不容动摇。虽然此案受到关注和争议,但法院一直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执行,重庆市和九龙坡区政府都从未对该案的司法活动进行任何干预。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论涉及任何人,无论影响有多么大,法院都将依法强制执行。
最后,此案再次说明拆迁双方应当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出发,互相体谅,本着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努力寻求妥善的方式来协商解决争议。任何形式的对抗对双方乃至社会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央视新址钉子户昨也被拔
据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3日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对一起直接影响中央电视台新址建设的行政拆迁纠纷案强制执行。
央视新址建设工程需要拆迁安置朝阳区呼家楼地区部分房屋,因拆迁安置过程中的拆迁补偿纠纷,央视对部分被拆迁户向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委员会提出行政裁决申请。2005年11月25日,朝阳区建委就中央电视台与居住在朝阳区呼家楼新街7号楼的被拆迁人邱某的拆迁纠纷作出行政裁决,后因被拆迁人邱某未履行该裁决书规定的限期腾房义务,朝阳区建委向朝阳区法院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据法院介绍,此案拆迁地区位于东三环中路,楼体紧邻东三环外环辅路,在中央电视台新址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范围内,央视新址建设因拆迁纠纷造成拖延,如不尽快解决将影响到2008年奥运会转播工作的筹备。鉴于以上情况,朝阳区法院受理此案后,给予了高度重视。承办法官多次前往拆迁地点约谈被执行人,但因其故意躲避,始终无法取得联系。依据法定程序,法院在被执行人房屋大门处张贴腾房公告,限其自动履行行政裁决书中规定的腾房义务,告知其逾期不履行的法定后果,但被执行人既未腾退房屋,也未说明未腾房的原因。为此,朝阳区法院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