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与回应
贵报昨天社论《公权失范,物权法也无能为力》中论述:在当下中国,物权仅仅是一个被容许的事实,而不是对公权的戒条。无论是钉子户健硕的拳头,还是无牌小贩悲伤的眼泪,都还需要我们更坚定的政治努力去推进化解。
固然,对公权的划定和物权的划定,进行根本性的制度安排和权力制衡是今后政府完善法治“政治努力”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唯一的“政治努力”方面。推行善治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的方面。所谓“善治”,就是应该承认我国当前存在的贫富差距,并且政府、执法者和国人都要有包容心、同情心。
众所周知,现在即使在世界上最发达、最现代化的城市,也没有消灭城市街头的摊贩和流浪者。无论是纽约还是巴黎,都有小摊贩、集市、夜市、周末市场和跳蚤市场,给城市个体经营者谋生创造条件。可我国的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为什么那么无情呢?为什么我们的管理一定要堵死,而不是重在疏导呢?须知,有哪个白领愿意到街边摆摊,除了城市下岗工人,就是进城的农民,总之是社会的边缘弱势群体。他们宁可遭辱骂、挨打挨砸也坚持“打游击”,多半是为了生计。流动商贩是城市商业的“末梢神经”,是城市活力的体现。城管人员对流动商贩穷追猛打的做法,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也是背道而驰的。现在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的《人类发展报告》里我们的位置还很靠后,也就是说,我国的穷人还很多。在我们这个国度里,不是需要“谁穷谁丢人、谁挨打”标语的宣传张扬,而是应该唤起良知善心,下工夫来关注、关心和关爱穷人,不能让穷人成为社会偏见的产物。只有全社会发自内心的悲悯和同情,才会有普遍的温暖和宽容,才会有会意的理解和尊重,社会才能健康有序、和谐美好。法治加上善治,才能推动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才能感到真正的幸福。李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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