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清理哈市南岗区服装城周边流动商贩的时候,城管执法人员李建彤遇到了一件令他尴尬的事情:一名流动商贩手拿报纸向他“叫号”:“你们还能管几天?等10月份《物权法》实施后,你还敢没收我们的东西吗?你再没收,我就去告你!”
《物权法》尚未实施,就有商贩清楚地意识到,城管“没收式”执法与《物权法》的规定不相适应。
自谋生路为啥还要管
镜头一:
3日下午,记者在哈市南岗区人和街见到,人行道上已经挤满了商贩,卖水果的、卖蔬菜的、卖小百货的,整条街路的人行道已经被占满,行人通行时只能走在机动车道上。而据市民郝先生介绍,这条街是早夜市,但是白天就有很多商贩聚集,而且还因抢地盘而发生过打斗的事情。
声音一:
刘某夫妇俩是从外地来哈市的,刚到的时候找不到工作,两人就在宣庆小区大门口摆了个摊儿卖水果,可是经常遭遇执法人员的清理。两人就有点想不通了:“我们不偷不抢,就在道边摆个摊儿自谋生路,难道就不行吗?尤其是在城管来的时候,还要收我们的东西,这不合适吧?《物权法》可规定了,这些东西都是我们自己的私有财产。”
让道里区城管执法人员小高感到不解的是,很多的时候是市民来举报,比如商贩露天烧烤、贩卖盗版光盘等,给周围居民生活、身体健康带来危害,有的时候媒体也在曝光占道摊贩扰民、阻碍交通,等到城管执法人员前去清理的时候,围观的市民又纷纷说情,说他们自谋生路不容易,但是却忘了他们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
“没收式”执法受挑战
镜头二:
2005年夏天,在河南商丘一条街路上,因违章占道,进城农民孙某夫妇俩的西瓜被城管执法人员摔烂了好多,捧着烂西瓜的孙某边哭边向路人求助。而在全国各地的城市管理中,也经常能够见到这样野蛮执法的城管执法人员。
声音二:
4月1日,央视《经济信息联播》的一期节目在哈市城管执法人员和流动商贩中引起了不小的波澜。节目中传递出的信息是,城管执法不能再没收流动商贩的商品和工具,因为《物权法》明确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基本上不扣商贩东西
镜头三:
3月29日中午,在哈市南岗区学府路上的东方学院门前,左侧近百米的人行道上、机动车道上有很多贩卖水果、盒饭、炸烤食物和各类日用小百货的占道商贩,将原本宽敞的道路侵占大半。执法人员当即对这些占道商贩进行取缔,责令立即收拾物品离开现场,并监督他们将现场清扫干净。
声音三:
哈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指挥督察处副处长于洋告诉记者,从2003年开始,城管执法人员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基本上不没收商贩的商品和工具了。这主要考虑到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这些商贩多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二是暂扣物品时会和商贩发生争执,容易给城市管理造成负面影响。
尽管城管执法人员扣押管理对象的物品行为大大减少,但执法人员也认为,对于那些顽固的、屡教不改的,还应该实行暂扣这种强制手段进行管理。
处罚是为保护多数人利益
镜头四:
3月12日,哈市道里区城管执法人员清理街路“六乱”期间,两名城管执法人员巡视到乡政街时,发现一名女商贩占道经营,执法人员上前清理,但这名女商贩却以各种理由拒不接受处理。在执法人员劝说时,该女子突然扭住一名男执法人员的脖子,将其撂倒在地。
声音四:
城管执法并非没有法律依据。据哈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政工处单夫营介绍,《行政处罚法》确立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据此,城管部门取得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部分或全部行政处罚权等权力,都是根据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的决定获得的。
哈市道里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万恩国说,物权法规定了“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但另一方面,物权法也规定了“其他相关法律对物权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具体来说,当流动商贩聚集在马路上,把马路堵死,妨碍了交通,这时候就需要城管执法人员去清理,因为商贩个人的利益已经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
光罚不行还得疏管结合
镜头五:
四十多岁的党淑梅曾经在哈市道里区、南岗区的繁华街道上摆摊儿卖小百货,但由于她是外来户,又是新手,经常受到同行的欺负,不是货被抢,就是被执法人员清理、取缔。当时集中清理整治秋林地区的哈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分局的执法人员后来无意中了解到她的经历:夫妇俩从外地来哈后建立了一个废品收购站,但却遭遇火灾,烧毁了全部家当,丈夫由于救火被烧成了残疾,儿子因惊吓过度成了痴呆儿。后来在执法人员的帮助下,党淑梅在地下商业街出口处找了一个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后来又在顾乡地区租了一个小摊床卖菜,生活也基本稳定了。
声音五:
万恩国认为,对一些屡教不改者就应该加大一些力度,包括暂扣其物品以证明其违章行为。目前《物权法》尚未实施,不只是城管执法,还有很多执法部门的权力和职能都会有与之不适应的地方,在《物权法》实施之前,政府部门肯定会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调整。
于洋说,光是靠清理整治、处罚没收是管不好这些占道商贩的,还要多研究如何进行“疏管结合”,把这些违章占道的商贩疏导进入市场经营,减少违章占道行为,这就需要更多的部门进行配合。(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