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洪战辉在一场报告会后,推销自己的新书,并且说每本他可以提成1.5元,谁知却引来不少质疑的声音,认为这样有损道德楷模的形象。洪战辉对质疑的声音感到很无奈,他不明白,自己凭双手赚钱到底有什么错。(据4月12日新华网)
别把洪战辉推上道德神坛
练洪洋在经济社会,想正正当当挣钱却不敢挣,这确实是对洪战辉这种以自强不息而名世的英雄的一种反讽。
那些“宽以待己,严于律人”的道德家们正把洪战辉一步步地推上高高的“神坛”。我们的社会太喜欢“神”,一日无“神”便会六神无主。而且,神有一套神的道德标准,即使是普通的英雄,一旦成了神,上了“神坛”,吃起了冷猪头,丧失了最基本的人性,成了“道德水晶球”———不能烦恼、不能忧伤、不能迷茫、不能有七情六欲;不能有错误,不能有瑕疵,完美无缺;而且,任何人不能被亵渎,否则就要负上罪名,群起而攻之……像雷锋,连谈恋爱这种再正常不过的人伦,都成为某些“护神者”眼中不可亵渎的“丑事”,在若干年前,尚可理解,在今天仍然成为禁区,实在匪夷所思。回到“洪战辉卖书事件”,道德家们首先别忘记,洪战辉是什么英雄,他的精神实质是什么。一言以蔽之,就是:面对逆境,不绝望、不自弃、不自卑,慨然与惨淡的命运搏斗抗争,自强不息,进而改变自己命运。那么,他应不应该安贫守道,过道德家们期望的苦行僧的生活?倘若如此,洪战辉还是洪战辉吗?利用自己的名气来卖书赚钱,是不是就不道德?窃以为,恰恰相反,这正是他安身立命的精神实质的延续,根本与道德无关,不应该受到非议。就今天洪战辉的“名气”,他完全可以靠名气过上好日子,像某些明星一样,做产品的形象代言人、拉赞助、要出场费……甚至坐在家中接受来自社会的捐赠,但他没有这么做,还是脚踏实地,靠实力赚钱,赚干净的钱,这已经是一般人无法企及的高度了。为什么总有那么一些人喜欢看到悲剧式的英雄、英雄式的悲剧呢?是出自一种偏狭的英雄观,还是幸灾乐祸式的自私心理?古语云:己不所欲,勿施于人。但愿这句古训对英雄也适用,别让英雄成为你“道德标准”的牺牲品。洪战辉“卖书”有三不该孙瑞灼洪战辉是2005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是国人的道德楷模,但他同时也是个普通人,同样需要吃喝拉撒,同样需要挣钱生活。洪战辉推销自己的新书,凭自己双手赚钱,肯定没错,那么他错在何处呢?他错在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对错误的对象推销自己的新书。洪战辉此举确实有损道德楷模的形象。洪战辉可以在任何时候推销自己的新书,但唯独不该在作报告时。这些单位和学校请洪战辉来作报告,负责洪战辉来回的一切费用,而且要给洪战辉一些报酬(这点洪战辉自己也承认的),目的是想通过洪战辉的报告使学生受到教育,感受道德感召的力量,向榜样学习,而不是请洪战辉来推销自己的新书牟利的。洪战辉如此做法是否有自私自利之嫌?其次,洪战辉可以在任何地方推销自己的新书,但唯独不能在报告会上。报告会并不是菜市场,并不是书市,是学生接受道德教育、感受榜样力量的庄严场所,在报告会上推销自己的新书是否有“不严肃”、“不尊重”之嫌?最后,洪战辉可以对任何人推销自己的新书,但唯独不能对一群中学生推销。中学生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榜样的力量对他们有巨大的影响。毫不夸张地说在他们心目中洪战辉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是他们学习的楷模。可他们没想到的是,“神”也会向他们卖书赢利,于是道德楷模的形象在心中轰然倒塌,这将对他们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报告讲得挺高尚,没想到原来是卖书的。”学生们议论。而且,中学生自己不能挣钱,所有的钱来自父母,洪战辉可想过向他们卖书是否合适?说洪战辉“卖书”错了一点也不冤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