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勇)记者昨日从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根据国家相关精神,下周五起(4月20日)至今年10月31日,江苏将对现行省政府规章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据悉,该省将逐渐建成完善行政法规规章修改、废止的工作制度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
适时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进行修改或废止,切实解决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是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对外开放、推进社会全面进步的迫切需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全省各部门和单位要对负责实施的省政府规章严查细清,该废止的废止,该宣布失效的宣布失效,该修改的及时修改,做到没有疏漏。对清理出来需要修改的,除与上位法相一致外,要注意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及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同时要体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和原则,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政事分开、权责一致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等。记者了解到,此次清理工作由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具体承办,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和提出清理原则和标准。清理过程,省政府法制办还将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清理结束后,江苏省政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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