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市城管局:从来没有对“没收”式执法下过指标学习香港经验成都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的水平
(记者王盛)提起城管执法,人们最先想到的大概就是没收无证小贩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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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尊重物权法 成都先行
“《物权法》的颁布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表现,它的基本精神是国家、集体、私人权利平等,这值得我们城管人员认真学习!”《经济信息联播》观点提到的,希望城管人员借《物权法》实施提高管理水平的观点,得到市城管局认同。市城管局负责人昨日称,即将实施的《物权法》将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物权观念,有利于我市城管依法执法的行政意识。
他告诉记者,市城管局从来没有对“没收”式执法下过指标,而近年来,事实上也没有实行过没收式执法。
他说,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市城管执法推行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大多数执法采用劝导、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对少数屡犯的游商,才采取物品暂扣的方式。他特别提到,物品暂扣是一种对占道小贩违法的证据保存,其目的是让这些占道小贩能到执法队办公地点接受进一步的教育,“而教育之后,我们都会把暂扣的物品退回”。
他说,实际上我市城管文明执法,不言没收已走在全国前列,今年,成都的城管更是致力于和谐,共建共管,讲求提前界入,在小贩还没有占道经营前就采取守点、巡查的方式,将这些行为制止在发生以前。
○呼吁
市民对占道行为加以谴责
“当然,城管执法不搞没收,在少数违法者眼里也失去了威信”他说,在我市城管执法过程中,时常有占道小贩面对执法人员不予理睬,甚至反咬一口的现象出现,这导致小贩占道经营的频率增加,反复性增强。这一切反馈到城管层面就是大大提高城管成本,消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物权法》的基本精神是私人权利与国家权利、集体权利平等,它同时保护国家财产不容侵犯。”他认为,作为国家财产,道路的功能是通行。小贩们占道经营,实际上也侵犯了国家财产,同时还侵占了他人道路通行权。
○新闻回放
城管没收式执法受挑战
4月1日,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联播》在节目《城管“没收”式执法受挑战》中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在节目中,王轶说:“如果没有法律上非常明确的法律依据,任何机关和个人是不能够随意地去没收包括流动摊贩在内的个人的生产工具,或者是他们其他的私人财产。”同时,广东省委党校法学部教授宋儒亮也称,城管的权力,都是从工商、公安让渡过来的。《经济信息联播》观点认为,在法治社会里,谁做事都得有法律依据,不在科学管理上下功夫,以罚代管的管理方式既不合乎人情,也不合乎法律。建议在《物权法》10月1日实施前,“城管借《物权法》实施把城市管理的水平提高一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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