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5月10日专电(记者张洪河)河北省日前出台有区别的集资建房政策,集资建房的参加人必须是本单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职工,并取得市、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发放的《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同时,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商品房开发。
据了解,河北省刚刚出台的《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是河北省第一次出台系统完整的住房保障文件。其中指出,市、县(市)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住房状况、居民收入、住房价格等情况,确定是否实行集资建房政策。确定实行的,集资建房的优惠条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转让办法等均应严格按照有关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执行。
河北廉租住房保障以发租赁补贴为主
新华社石家庄5月10日电(记者张洪河)记者日前从河北省政府获悉,这个省将扩大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为辅。
据了解,2007年河北省继续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制度保障。从2008年起扩大保障范围,保障对象的具体条件是: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年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河北省还确定了保障标准及方式。保障标准为人均15平方米,每户最低30平方米,最高50平方米。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为辅。
链接 长沙市民在选购商品房(5月9日摄)。日前,记者从长沙市房产信息中心发布的《2007年一季度长沙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报告》获悉,2007年一季度长沙市商品房均价为3184元/平方米,去年同期则为2772元/平方米。
新华社记者 龙弘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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