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无牌车辆下班途中出车祸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日前,一市民来函请求本报法律援助。现将他来函刊登如下:
记者同志:
你好,我姓张,是南京某县电力公司的职工。不久前的一个傍晚,我和往常一样,下班后骑着摩托车回家。
江苏南京正鹏律师事务所律师严震答复:
读者同志: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违章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职工“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但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违章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只要其违章行为没有违反治安管理,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是说,因交通违章所导致的事故工伤认定必须以交通违章行为是否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来最终判定,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则无法认定为工伤;如仅属于违章行为尚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则可以认定为工伤。衡量是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2006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法。行为对社会造成轻微的危害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质特征;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应当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法。如果一行为虽然违法,对社会也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但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就不能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法。
结合本案,你驾驶无牌车辆确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交通违法行为,但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制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对在下班途中发生伤害事故工伤认定的标准以及上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违章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你应当认定为工伤。
目前,你行政复议无果,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规定,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报记者 黄 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