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昭玮)水洗谎称干洗、洗后衣服掉色、干洗时衣服变形、洗衣剂残渣污染环境……这些以往在洗染业中常常出现的问题将得到抑制,群众洗衣可以实现放心消费。昨天,记者从陕西省商务厅得到消息,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洗染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和认定活动。
据了解,省商务厅和省洗染行业协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洗染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和认定活动。通知明确指出,洗染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店”的认定条件包括:企业正常经营两年以上时间;经营总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中门店营业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接收的脏衣物与清洗加工完成的干净衣物分开存放;干洗机必须有全封闭二次回收装置,烘干回收率应在97%以上,使用石油干洗机应具备烘干回收装置;干洗工作地点连续8小时四氯乙烯的最大浓度不超过25PPM,15分钟最大浓度不超过100PPM;水洗设备必须符合工业污水排放标准;洗染店有高级洗衣师、工程师主持技术工作,所有一线生产加工人员须经过岗前培训,持证上岗;顾客投诉率低,一年内由于企业自身原因受到顾客投诉不超过3次等。
记者了解到,本次全省洗染业“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和认定活动采取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公开公示、征求意见等环节,今年年底,首批认定为陕西省洗染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店”将得到认定。认定后的洗染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期限为两年,有效期满,须重新认定。在有效期内,对于因各种原因已不符合洗染业“放心消费示范店”条件的企业,将被取消示范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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