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邹文彪、实习生晏莲琴报道:6月5日,《南昌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获南昌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根据该规划,南昌市将在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公共服务建设、住房和生活环境建设等方面采取一系列举措,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建立多层次养老体系
根据此规划,南昌将建立退休人员社区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基本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全力解决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对未参保的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月人均200元给予基本生活补助。通过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到2010年初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低保老人有医疗救助
南昌将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老年人就医,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服务。同时,将城乡低保老人和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完善城市大病医疗救助,争取在全市全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将城市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建的道路将无障碍
南昌还将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公园、展览馆、博物馆及图书馆、文化馆、图书室等文化娱乐场所,要增加面向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免费或者优惠对老年人开放,并悬挂提示牌。
此外,逐步完善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养老院、福利院、托老所等养老设施的标准规范。新建城市道路和养老机构场所无障碍率要达到100%,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与老年人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居住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要增补无障碍设施,到2010年养老机构无阻碍改造率达到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