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王功尚实习生万强)家住汉口香港路的王女士,托运一批电脑到外地,结果一台电脑在途中不翼而飞。由于未采用保价托运,这台价值4800元的电脑,最终只能获赔1024元。
王女士介绍,元月23日,她买了11台电脑,并请朋友李先生帮她托运到贵阳。
按规定,应由发货人向江宇物流武昌分公司提出赔偿。其间将近5个月,李先生一直在和物流公司方面就赔偿问题进行交涉,直到6月7日,李先生和物流公司负责人钟经理才签订协议,拿到了赔偿金1024元。王女士对这个结果很不满意,她认为,物流公司弄丢了电脑,就应该按照电脑的价格赔偿。
钟经理介绍说,货物托运前,他们都会跟客户签订协议,并建议客户对贵重物品采用保价托运,相当于为货物买一份保险。但李先生并没有采用这种方式,因此,电脑丢了之后,物流公司只能按照交通部《关于公路汽车货物运输规则》中的货运事故处理办法赔付:最高赔付额度为运输费用的2倍,也就是1024元。
钟经理提醒,客户办理托运的时候最好参加保价托运,花钱不多,但可以买个放心。万一真的发生货物丢失的情况,可以保证客户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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