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梅楠)近来,南京市民马先生一直闷闷不乐,融众中介在收取他的购房中介费后,所推荐的房源并未成交,而中介公司却将中介费占为己有拒绝退还,使他蒙受损失。
据马先生说。他夫妻二人年岁已高。
马先生还说,房子没有买到。自己要求融众房产中介退还房产交易中介费。此时,这家公司人员却改变原有的热情态度,对客户正当地退款要求给予拒绝。更让马先生想不通的是,这家南京融众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实力的中介企业,为什么在房产交易未成功的情况下,却强行收取中介费,难道就是该公司的一贯作风?像这样让客户没有安全感的房产中介公司以后谁还敢去?
记者从一位多年从事房产中介工作的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目前,房产中介行业的确比较混乱,鱼目混杂,一些中介公司利用不正当手段和房托相勾结,制造出假房主委托代理人,其主要目的是吃房差价,从中谋利,让不明真相的客户上当受骗。按规定,这种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
6月14日,记者来到南京融众房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该公司客服部尹经理说,客户马先生在房产交易中一定要见房屋产权人(房主),其要求过高,买卖双方发生不愉快,取终导致交易未成功,责任不在中介公司,马先生要求中介公司退全款是不可能的,如果都像该客户这样的做法,房产中介公司是无法生存的。南京华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认为,作为房产中介公司在收取了客户的房产交易中介费后,就有义务帮助买房人和房屋产权人进行见面,让买卖双方了解真实情况,从而保证交易双方的真实性。在本案中,融众房产中介公司并没有完整地履行其工作职责,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马先生要求该公司退中介费的理由是合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