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地面湿滑,服务员未及时清理碎玻璃瓶,导致用餐者摔断腿,经消协调解老板拒绝赔偿,伤者一怒将山庄告上法庭。18日,经贵阳市花溪区法院调解,当事双方达成协议,山庄赔偿伤者黄某11000元。
黄某在法庭上诉称,由于被告所管理经营的“天绿山庄”餐厅地板湿滑导致其摔倒,造成左股颈骨折并移位,身心及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的严重后果。
餐厅老板代某辩称,啤酒是黄某及同学自己带到餐厅的,黄也是摔倒在自己的碎啤酒瓶上受的伤,与餐厅没有关系,餐厅不应当承担责任。
调解中,黄某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继续治疗费等14000余元。经法官调解,代某愿意承担黄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1000元。
“其实当初他只要承担部分医疗费,到医院来看看,我都不会告上法庭。”黄某告诉记者,受伤后到现在都还没有完全恢复,身体的伤害远没有心灵的伤害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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