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福州6月21日消息(记者彭建军)《公安机关督察条例》颁布施行10年以来,福建省公安机关对401名违法违纪民警采取禁闭措施,对590名违纪民警停止执行职务。
10年来,福建省公安警务督察部门执行督察任务出警26万余人次,及时发现各类问题32267起,移送有关部门处理395人;向有关公安机关发督察通知书、建议书、决定书3079份,对401名违法违纪民警采取禁闭措施,对590名违纪民警停止执行职务;受理核查群众投诉举报和领导交办案件2.3万余件,纠正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2200余件,澄清不实投诉1.8万余件;31个警务督察队荣记集体三等功,72个单位获集体嘉奖,38名督察民警荣记三等功,219名督察民警受到嘉奖表彰。
昨日日,为纪念《公安机关督察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福建省公安厅和福州市公安局在五一广场举行《公安机关督察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法律法规咨询活动。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李坚,福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督察长盖起章等领导到现场为群众解惑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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