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物管费,“物”就归他“管”
家中被盗状告物管
金黔在线讯 小偷入室盗走家中财物,业主以物管未尽到责任为由将物管公司告上法庭。
据被盗的业主叶先生介绍,今年5月6日早上8点多钟,小区保安跑来告诉他们,说他家屋后的防护窗被撬开了。
叶先生马上回屋查看,发现放在卧室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被盗走,总价值1万多元。叶先生说,他们于2006年12月份就和物管公司签订协议书,每个月都按时交纳了物管费,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管理费用后就有义务保护好小区业主的财产物品安全,他家被盗与物管人员没有尽好义务存在很大的关系,于是将物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全部被盗损失1万多元。
目前,贵阳市云岩区法院已经受理这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