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7月11日电(记者陈冀)广东省物价局将在中国率先试行价格争议调解服务,对经营者、消费者、行业组织之间发生的价格争议、价格纠纷进行调解。
据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以及市场经济机制尚不成熟,价格争议和纠纷日渐增多。
新推出的举措将提供解决问题的便捷渠道。
为避免价格争议调解与其他权利救济或处理规定在适用上的交叉,价格争议调解对以下情形不予受理:涉嫌价格违法;价格争议及其相关事项已被提起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且已依法被受理的;属价格评估、价格鉴定事项的;申请人未能提供对方当事人的确切姓名、地址;申请人无法提供确切证据证明存在价格争议的;价格争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已就同一价格争议事项向其他单位、组织提出申请或申诉,且已被依法受理的。
广东省物价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出具回执;决定受理的,在规定的工作日内结束调解工作,力争做到快办快结;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在调解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价格争议处理意见,指导价格争议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并告知当事人有权就价格争议事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