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未发现上海华联“甲氨喋呤”有异常问题
[人民日报记者]:
有两个问题,第一,去年以来发生了“齐二药”等一系列的药害事故。
今年新的修订办法从源头上提高药品安全质量上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第二,7号的时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说上海一家制药厂两个规格的药品必须停止生产和销售,请问这是正常的药品不良反应还是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的药害事故?
[吴浈]: 谢谢你提出两个问题。去年“齐二药”药害事件里面发生的一些事情,在这次修订《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时,我们吸取了教训。去年“齐二药”和欣弗的事情发生以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回顾和系统的检查。这两个药品里面确实暴露出我们监管过程中的一些漏洞,值得我们深入反思。
[吴浈]: 为了强化药品安全性要求,严把药品上市关,所以在这次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特别强调加强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审查,要从制度上保证申报资料和样品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要严厉打击药品研制和申报中的不规范行为,从源头上保证药品安全。为什么这样讲?因为从以上两个事件中我们要吸取教训。我们所批准生产企业生产的工艺,必须是生产条件下摸索出的工艺,必须是今后大生产条件下必须遵循的工艺。申报的工艺和今后生产的工艺要一致,报给国家局的资料要真实。
[吴浈]: 但是我们在药品审评过程中,特别是对一部分已经批出的药品进行回顾性检查过程中发现,确实有个别企业申报的资料不真实,具体执行的工艺和申报的工艺不一致,因此容易出现药品安全的隐患。为了防止这个事情再次发生,杜绝这里面的问题,这次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在这方面进行了强化。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吴浈]: 第一,强化了申请人对药品研究质量的责任。所谓申请人,可以是研究机构也可以是生产单位。但是不论是谁,对所申报的资料必须负责任。《办法》中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可靠的研究数据,证明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任。这个问题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做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今后建立起申报资料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还明确规定了对申请人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处理,有了明确的处理条款。
[吴浈]: 第二,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强调要强化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和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办法》规定,药品注册过程当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进行现场检查,要进行有因抽查,对批准上市前的生产现场要进行检查。这两句话听起来似乎很简单,但恰恰是过去在资料核查和生产的检查过程中有漏洞、有不完善的地方。比如过去申报的资料确实存在着现场核查不深入的问题,过去存在着对申报生产前的生产现场情况没有进行现场检查的问题。所以这次《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做了修改,作为必要程序设定进去,凡是今后申报的药品,承担审评审批的机构,必须到现场核查资料,必须到生产现场进行现场检查。这样做才是真正从源头上保证安全,才能真正使得审评的资料和今后批准的药品是安全的、有效的、可靠的。
[吴浈]: 第三,抽取样品由过去的“静态”改为现在的“动态”。过去抽样是在研制机构申报资料的时候把样品送过来,那个样品在哪里做的不知道,要么是在实验室,要么是在生产企业,也有个别的研制机构甚至从市场上买样品来送审。所以样品检验来源不明确。现在明确药品的样品抽样由过去的前置改为后置,就是生产现场检查,看着你生产现场生产出来我再抽样,没有看见不行。第二抽取的样品是动态生产条件下的样品,而不是放在留样室的样品,这样使抽取样品的结果是真实可靠的。 第四,调整技术审评和检验的程序,确保上市药品和审批药品的一致性。
[吴浈]: 总而言之,通过增强申请人的责任意识,增强药品注册全过程资料的审查和核实,强调药品生产现场的检查等一些具体措施,这样从源头上规范药品的研制和审批,确保上市药品,保证今后上市的药品,批准的工艺必须是执行的工艺。这是回答第一个问题。
[吴浈]: 第二个问题,关于最近在上海和广西发生的“甲氨喋呤”的问题。新闻媒体很关注这个事情,社会也很关注,药品安全已经成为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这既是工作的压力也是工作的动力。 “甲氨喋呤”的情况媒体做了一些报道,事情的过程我简单回顾一下。7月6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报告,反映在上海和广西有几家医院出现白血病患儿使用“甲氨喋呤”以后,出现下肢疼痛、行走困难等不良反应症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这个事情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告知,引起大家的关注和注意。同时国家局派出了工作组分别到生产原料的企业、生产制剂的企业和使用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调查,对原料药和上海华联生产的制剂也进行了抽样,同时采取了紧急控制措施,对有不良反应的两批药品进行了暂时控制。
[吴浈]: 经过这段时间的工作,药品监管、药品检验、药品评价、药品现场监督等各环节进行检查,到现在为止,药品本身还没有发现异常问题。也就是说原料药、生产制剂的药品,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检验还没有出现不合格的指标。生产现场的检查,也没有发现有违规、违反操作规程的问题。但是调查工作并没有结束,我们还在深入调查。
[吴浈]: 在这里要向大家做一个简单介绍和说明,让大家有所了解。“甲氨喋呤”是老药,60年代中期已经在国内上市,这个药是目前儿童白血病治疗过程当中的有效药,但同时这个药又是毒性作用比较大的药品。大家知道,是药三分毒。这个药既有治疗白血病的有效性,同时又有较强的毒性作用。有很多资料报道,出现下肢疼痛和行走困难是这个药品使用过程中正常的一些不良反应。但是这种不良反应不是说很多,是在一定比例范围内的毒性作用反应,并且有资料明确报道。我们批准的这几个企业的产品说明书明确标识了有不良反应。因此这个药出现一些不良反应,属于药品使用过程中的正常反应。但是集中在这一段时间,集中在这两个批号上出现的不良反应比例比较高,这就不正常。现在我们做了大量分析、研究、测试,在药品里面仍然找不到问题的原因,这提醒我们既要对药品本身找原因,同时要延伸从药品的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找原因。所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已经会商组成专门调查组,近两天分赴广西和上海,对这个药品的全过程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出来以后,会向社会予以说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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