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福(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
依法治国前景美好
10年来,依法治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前景美好。但是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解决。
当前,应该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认识,并付诸行动。依法治国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民族的前途和命运。要提高整个社会实施依法治国的自觉性。应该更好地规范权力,使国家权力在法律范围内运作,确保权力不被滥用;要更好地完善市场经济法治。避免权力寻租、官商勾结。科学发展观需要法治,城乡差别的解决也需要法治的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需要完善法治,社会权利的充分实现也需要法律的保障。
孙国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
法治是一切治国手段的前提
我们应当坚定不移地推行依法治国。不能把依法治国与治国的其他手段对立起来。相反,法治是运用并运用好一切治国手段的必要前提。法治意味着,任何治国手段的运用,都必须依法,都不许违法。这是人类文明的标志。
双管齐下,把国家政治生活里的法治和党内生活的法治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最近,司法解释和党内规定衔接起来,这是很好的。邓小平同志曾讲,“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民主要制度化、法律化;法治建设、民主建设也必须抓住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既包括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制度,也包括党内生活的制度。在我国,如果不把党治好,国家是治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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