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
依法治国成为治国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成为治国的基本方略,是有着巨大的历史意义的。经过10年的发展,依法治国已经成为一种社会普遍接受的价值观,一种判断是非的标准。
在依法治国的理念之下, 我国立法工作在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方面取得了深入进展。通过法治来约束权力,已经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社会组织,都认识到“违法”是不光彩的事情,是要承担责任的。尽管我们还面临种种困难,有的时候还会有挫折,但是我们已经在一个正确的轨道上,让我们继续努力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
石泰峰(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 |
深层次思考法治问题
进入新世纪后,中国已经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经济全球化、工业化、城市化、民主化、法治化相互交织在一起,我们面临新的机遇也面临新的挑战,要深层次地思考当代中国法治面临的问题。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对法治的思考,已经从国家层面扩展到社会层面。特别是构建和谐社会更加凸显对法治的需求。近几年,科学发展观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是,仍存在投资规模过大、能源消耗过大、环境污染扩大等问题。贯彻科学发展观,要从理论形态进一步体现为制度和法律要求,成为人们行为的准则,才能解决问题。这给法治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同时,法治发展要进一步审视自身的价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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