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丛民实习生葛红普通讯员孟晶)“近年来,我们把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作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任务。目前,这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山东省总工会负责人表示。
截至6月底,该省共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27784份,覆盖企业36778家、女职工292.2万人。
据介绍,2005年,山东省总开始在全省推行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从2006年起到2008年底,力争在已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企业中,签订女职工专项合同的企业达90%以上”的目标,并部署了相关工作和措施。
省总将推行签订女职工专项合同工作纳入全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内容和考核标准,要求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形成了与工会各项工作相互促进的良好态势。
非公企业是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签订女职工专项合同的重点和难点。为此,省总要求各级工会从女职工专项合同的签订形式、主要内容、关键环节入手,积极推行区域性或行业性女职工专项合同,并根据不同地区、行业、类型的企业实际,有针对性地协商专项合同内容,做到签订一家、规范一家,确保专项合同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