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8月17日电(记者 李慧颖)从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厦门和金门消保会组织日前联手创建了两岸消费维权协作机制。今后,厦金两地的消费者在厦金两地发生消费纠纷,可在两地任何一处投诉,两地消保组织将携手处理消费投诉,保护消费者权益。
据厦门市消保会秘书长马丁介绍,自2001年厦金航线开通以来,厦金两地人员往来日益频繁,互往旅游、观光、购物、置产等商业行为逐渐增加,消费争议也呈上升趋势。由于时间短,以往金门客人在厦发生消费纠纷,往往需要回去后再以信函的形式向厦门消协投诉,很不方便。厦门到金门消费的旅游者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2006年2月,金门消保组织向厦门消保会表达了构建两地消费者维权平台、共同维护两地消费者权益的意向。厦门消保会与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经过多次磋商,建立了两地受理消费争议申(投)诉协作机制。今后厦金两地消费者在厦金地区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视情况向居住地消费者保护组织申诉,由居住所在地消费者保护组织转请事发地消费者保护组织处理后回复;或向事发地消费者保护组织申诉,待处理后由事发地消费者保护组织向申诉人回复。
厦门市消保会表示,除了建立两地处理消费者投诉调解协作机制,两地消保会组织还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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