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8月24日下午,上海市杨浦区总工会、杨浦区人民法院在沪东工人文化宫举行了“法院委托工会组织调解劳动纠纷案件”启动仪式。“这一举措在上海尚属首创,它的实施对于拓宽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渠道,实现整合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劳动纠纷调解具有重要意义。
”杨浦区总工会负责人表示。
按照常规,劳动纠纷案件一旦进入司法程序,诸如工会这样的社会团体就不能介入调解。法院审理是解决劳动纠纷的有效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通过调解解决劳动纠纷,往往更有利于企业与员工之间“化干戈为玉帛”。
杨浦区总工会与区法院在这一问题上达成了共识:从有利于职工权益维护、有利于劳动关系和谐出发,推行法院委托工会组织调解劳动纠纷案件。
为做好这项工作,区总工会与区法院联合下发了《杨浦区总工会、杨浦区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委托工会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调解劳动纠纷案件的试行意见》、《关于建立杨浦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和工会组、特邀调解员接受法院委托调解劳动纠纷的试行意见》等,对调解的程序、方法提出了详细指导意见。
为确保调解工作顺利推进,区总还将与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督办制度,加大协调办案力度,建立健全相应的案件移送(备案)制度、信息沟通制度、业务培训制度、调解结案(终结)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绩效评价以及奖惩制度等,使调解工作逐步规范化。
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杜仁伟表示,工会接受法院委托调解劳动纠纷案件,是建立解决劳动纠纷多元化机制,提高调解效率,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举措。有了工会组织的参与,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就能更充分地叙述“法、理、情”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可使矛盾双方在“和风细雨”中解决问题,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这也是拓展工会维权工作方式的又一有益尝试,体现了工会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的实际行动,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钱培坚宋长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