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振其就像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行者,他不知道水有多深,下一块石头在哪里,也不知道多久才能过去。现在,他已经艰难地走到对岸,开始盼望着那份本来早该拿到的赔偿。不是每一个农民工维权都能得到这个结果。与一些农民工失望之下采取极端行为相比,温振其能拿起法律武器,无疑是一个极大的进步。
农民工是弱势群体,他们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自我保护的法律知识和能力。而作为被求助的相关部门,是不是真正把农民工的疾苦放在了心上,是不是尽职尽责了呢?两年多来,面对艰辛和不幸,温振其夫妇得到了热心人的指点,法律援助帮他们找回公平和正义,在整个维权的过程中,程序的繁琐没有泯灭他们心中的希望,一些“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他们的白眼、呵斥、推诿,却让他们一次次感到心寒。
造成农民工维权难,除了程序复杂、企业容易逃避责任等问题外,在执行层面上,也与有关部门的一些工作人员的失察、失职不无关系。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去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应该说,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正在日益完善。但令人遗憾的是,时至今日,一些地方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现象仍很普遍,有关部门不仅“不作为”,甚至当农民工上门求助时,还以种种理由推卸责任。这种冷漠和推诿,无异于对违法者的纵容。
维护农民工权益是个系统工程,也是个艰苦的、长期的任务。中央的好政策要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体制上的障碍要逐步消除,有关部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满腔热情地帮助农民工,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让这条法律维权的道路更平坦、更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