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中国医疗行业健康发展,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在北京举行“《药品推广行为准则》(下简称《准则》)合规认证宣言签字仪式”。
“准则”的基本原则,是要求会员与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建立联系的目的,是造福患者和提高医疗水平。
两者之间互动交流的重点应集中在由前者向后者传达药品信息、提供科学及教育方面的资讯,以及前者为医学研究和教育提供支持等。
“准则”要求研制开发制药企业在不遗余力开发新药的同时,也大力加强符合道德标准的药品推广行为,这是研制开发制药企业的生存之道。
据RDPAC政府事务和媒体沟通总监温晓春介绍,“医药代表资格认证项目”已经按计划在全国顺利推广。今年1月,RDPAC的“医药代表资格论证项目”结束了其在北京单个城市的小规模试点工作,于4月在全体会员公司推广。
中国医师协会会长殷大奎在发言中说,他非常赞同加强规范药品推广行为的活动。作为一名从医四十载的医师,他认为医药代表的存在对于医学发展的交流与促进是有着积极的作用和价值的。然而,在目前的发展阶段中,并不是所有的医药代表和医生的行为都是恰当的,这需要进行规范。
殷大奎同时表示,从某种意义上规范“医药代表”或“医生”的行为,都不是一个独立个体可以完成的。中国医师协会从2005年开始,在全国各地的医师群体中推广“新世纪的医师专业精神一一医师宣言”。这是对医师执业行为自律性的一种规范活动。
到目前为止,RDPAC已经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南京、长沙6个城市举行了10多场认证考试,有1237名医药代表参加了考试,其中1170名顺利通过;到今年底前的3个月,还将有超过2200名的医药代表参加培训和认证考试。
据温晓春介绍,项目仍然处于推广阶段的初期,在工作上有许多地方需要磨合,估计到今年底,这种磨合才有可能到位。这样,就能为明年超过15000名医药代表的培训和考试打下良好基础。但他也表示,要很好地完成委员会领导分配的这项任务,面临许多的挑战。(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