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工程三个电站停工待审批 |
环保五年大事记
2003年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开始实施,该法赋予环评在项目审批上“一票否决权”,即没有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2004年
2月,怒江建坝方案在环保NGO和环保总局的强烈反对中被暂时搁置。
12月9日,环保总局发布了《严格电站环评项目坚决制止电站无序建设》,强调环境影响评价要有法必依。
12月27日,环保总局向公众通报了68家不合格环评单位的处理情况,要求全面整顿环评行业秩序,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单位和行为。
2005年
第一次环评风暴。1月18日,环保总局宣布叫停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水电开工项目。
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以高票获得通过,于2006年1月1日实施。
2月28日,绿色GDP核算试点工作在10省市启动
4月13日,圆明园防渗工程的环境影响公众听证会召开。这是《环评法》实施以来首个规模最大、程式最公开的公众听证会。
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松花江受重大污染,一度引发下游哈尔滨等城市的供水危机。时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的解振华引咎辞职,成为新《公务员法》实施以来中国首位引咎辞职的高层官员。
12月,环保总局派出5个督查组,在全国范围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根据排查情况,目前我国大体上有化工企业21000家,其中沿长江、黄河分布的就占50%以上。
2006年
第二次环评风暴。2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对9省11家布设在江河水边的环境问题突出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127个投资共约4500亿元的化工石化类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对10个投资共约290亿元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查处。
9月7日,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共同发布了耗时2年作出的中国第一份绿色GDP核算研究报告。
2007年
第三次环评风暴。1月10日,环保总局通报了投资1123亿元的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钢铁、电力、冶金等项目,并首次使用“区域限批”办法,对唐山市、吕梁市、莱芜市、六盘水市等4个城市及国电集团等4家电力企业处以制裁。
6月,无锡太湖发生“水危机”;紧接着安徽巢湖发生大规模蓝藻;6月底,云南滇池污染严重暴发蓝藻;7月,江苏沭阳县自来水受不明污染团影响,停水40多个小时。这一年是中国水污染密集暴发的一年。
第四次环评风暴。7月3日,环保总局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
采写:本报记者刘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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