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储皖中前不久,云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云南省首次为一个湖泊制定保护条例。
《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规定:居住在抚仙湖畔的村民向湖内及入湖河道倾倒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或者向水体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的,处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方法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网具捕捞;炸鱼、毒鱼、电鱼;未经批准采捞水草,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严禁在水域内洗刷生产、生活用具,否则将处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凡是无证垂钓的,将没收渔货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无证捕捞的,除没收渔货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