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水1月9日电(记者李郁军)今天上午8点半,甘肃省陇南市政协原副主席任登宏(副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天水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任登宏多次接受他人贿赂现金及两套商品房屋等财物共计价值137.9万余元,并对134万多元现金和3根金条等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任登宏从2001年起担任陇南市礼县县长,2004年任县委书记,2006年年底任陇南市政协副主席。据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下半年,任登宏为李坝黄金堆浸厂厂长赵某调换工作,并于次年收受赵某用50万元为其购买的商品房一套;2002年,收受礼县个体矿主何某为感谢其关照用38万多元为其购买的商品房一套;2005年春节至2006年11月,收受礼县某厂厂长王某为感谢其帮忙安排工作送给的13万元;2004年至2006年,收受陇南市武都区某建筑安装公司总经理李某为在承揽工程等方面获得帮助送的10万元。
庭审中,任登宏及其辩护律师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律师认为任登宏有检举揭发重大立功表现,建议法庭依法予以考虑。
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