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管委会副主任,负责拆迁安置费用的结算,却工作马虎,对申报材料真假不辨,闭眼审批,导致国家少收土地出让金260余万元。不仅如此,还为被拆迁人增加回迁面积以及尽快结算拆迁费,将手中的权力作为一棵“摇钱树”,为自己“摇”来37万元现金和一套房子。
近日,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以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对包河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吴俊斌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
据指控,吴俊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担任包河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期间,在负责结算“春轶公司”、“义兴印务”的土地款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因其工作失职,致使两公司通过提供虚假资料及重复提供同一宗土地资料等手段,无偿置换工业区土地,致使包河工业区遭受264万余元经济损失,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2005年10月的一天晚上,在吴俊斌家楼下,骆岗镇大墙村村主任许某某为感谢吴俊斌将其及女儿的拆迁房全部安置成回迁房,将18万元送给吴。吴俊斌就这样先后8次收受他人的贿赂,共计53万余元,其中包括一套住房。2006年,吴俊斌的上司包河工业区管委会党委书记王玉林受贿案发,吴惶惶不安,在东窗事发前主动将部分赃款退给行贿人,还打了一张9万元的借条给许某某作为掩饰。法院认为,吴俊斌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金丽夏凯苏艺)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