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公司法》加强了对职工权益的保护,对完善和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这对于完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构筑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建立和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是完善公司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体现。现代公司已经成为多元利益联合体,不单是资本联合,而且也是劳动与资本的结合,作为劳动者的职工是其不可忽视的构成部分。至今职工参与公司管理已经发展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热点。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而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法》借鉴了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明确规定了职工参与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制度。这项制度的显著特征之一就是建立企业内部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相互制衡,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相互制约的,实行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为组织领导体制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这个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是常设的权力机构,主要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管理机构、聘任经理等;监事会是常设的监督机构,主要是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行使对董事会、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是企业的主体,职工代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企业中职工这一最大群体参与企业的决策、管理和监督,这不仅有利于正确决策,而且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能够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决策水平。所以职工代表依法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不但是健全完善董事会监事会本身的需要,而且是使企业形成权责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制衡的内部自我调节机制的重要具体体现。
其次,建立和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是加强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依靠职工搞好企业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最大程度挖掘企业潜力,发挥企业整体效能的有效手段。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来源于广大职工之中,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十分熟悉,以职工代表的身份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有利于企业的科学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更有利于职代会作用的发挥,这种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
最后,建立和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是工会实现源头参与、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关键在畅通维权诉求渠道,形成把握实情、反应灵敏、行动迅速、敢于负责的维权效应。在公司制企业如何保证工会参与有平台,监督有渠道是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实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工会主席、副主席依法作为首选候选人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使职工群众中的正确意见和合理主张,通过更直接的方式,纳入到企业重大改革方案、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规章制度中,实现对职工合法权益的源头维护,从而使工会更好地履行维护职能。(作者单位:阳泉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