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2月26日电(记者沈汝发)为保障企业工资分配中职工的权益,福建省劳动保障部门将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对企业发放职工工资的情况进行监控,分配关系严重失衡的企业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拟订的《关于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若干意见》,从2008年起,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严格控制各类企业不合理的现金支出,认真审核企业劳动年报、经济效益情况,计算实际工资增长比例,尤其是普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劳动部门将督促和指导“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在拟定年度工资总额计划时,要结合本地区工资指导线制定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计划,并按规定履行内部民主程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待遇。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对当年经济效益增长但职工工资没有增长的企业,要向其发出警示信息,对其工资支付进行重点监控。对工资水平明显偏低、分配关系严重失衡、企业职工反映强烈的,将建议有关部门取消企业及其经营者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必要时由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
另外,福建省还将建立全行业人工成本预警制度。根据要求,2008年全省所有设区市普遍实施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制度,并在7月底前发布本地区当年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企业根据国民经济所属行业确定本企业合理的人工成本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