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东莞一家手袋制品厂的工人,公司用打卡的方式记录工人的出勤时间。每天晚上8点钟,公司就停止打卡了,但这时我们还不能下班,至少要工作到晚上10点,有时甚至加班到凌晨。晚上8点之后的工作时间不会记录在工作卡里,干了等于白干。
而且,只要公司赶订单,周六、周日都要照常上班。我们多次向公司索要加班费,但得到的答复是:将来订单不紧时,安排大家补休。
尽管我每天工作觉得很累,还拿不到加班费,但只能忍着,因为没有这笔工资,我连养家糊口都困难。希望两会的代表、委员替我们呼吁一下,切实解决一线工人超负荷加班的问题。
广东省东莞市刘建国
带着刘建国的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董力。董力委员表示,强迫职工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在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普遍存在,严重威胁了职工健康,因此准备将解决职工超时加班问题作为本次政协会议的提案内容。
董力委员建议,首先应完善有关劳动立法和工时运转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劳动工时制度,明确职工加班时间的“上限”以及法律责任。同时,改革工时运转制度,恢复“四班三运转”工作制。
其次,加强对企业执行劳动工时制度情况的执法监察。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通过劳动合同明确企业工时、加班费发放等事项,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重点解决建筑、采矿、制造、餐饮等行业超时加班问题,督促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发放加班费,及时纠正非法用工行为;建立企业加班备案、公开和公示制度,加强劳动法律宣传,让广大职工更好地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强化政府对劳动定额的管理。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积极推动劳动定额标准的制订和修订,特别是抓紧制订和修订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劳动定额标准,建立企业劳动定额标准协商共决机制,切实加强对企业执行劳动定额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要通过计件工资集体协商等方式,合理确定每道工序(或产品)的计件单位。(本报记者林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