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洗衣、健身、茶位费等服务类行业,成为过去一年最让武汉百姓头疼的霸王条款“灾区”。武汉市消协昨日公布2007年十大“霸王条款”,本报特邀法学专家、律师、工商人士予以点评。
1、小区内不装指定的太阳能热水器就强拆
专家: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任何经营者不应利用自己的特权或垄断地位强迫消费者购买指定商品。
如果指定方强拆已安装的热水器,则构成侵权。
工商:可处以5万元至20万元罚款。
2、任何衣物的遗失损坏,基赔价不超过洗衣费的10倍,所有赔偿必须在交衣服时提出,否则本店概不负责
专家:消费者和洗衣商形成合同关系,违约损害赔偿时,违约方应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
工商: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等要求,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工商部门可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下罚款。
3、此卡所购物品只换不退
专家:按《合同法》规定,如果消费者购买商品存在质量瑕疵,其有权和商家解除该买卖关系,退掉商品,返还货款。
律师:“只换不退”和法律赋予买方的权利相冲突,是违法的。
4、茶位费(普包)2元,茶位费(豪包)3元
专家:消费者和经营者形成服务合同,消费者支付了相应的消费对价(茶费)后,经营者有义务提供一定的消费场所(茶位),来实现服务。
律师:收取茶位费的行为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应返还消费者。
5、“健身中心”及教练将不会对会员在锻炼过程中产生的损伤和后果负责
专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当向消费者说明和警示。健身中心有义务指导会员用正确的方法锻炼,否则需承担责任。
6、托运货物必须参加保险,如不参加保险,出现货损、误差,本公司最高赔偿为运价的3—4倍
专家:运输货物保险不属于法定的强制保险。是否参保,应按《合同法》由托运人自主决定。
律师: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出现货损,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
7、婚纱摄影预约定金概不退还
律师:本条款属于定金性质,按《担保法》规定,定金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应同时规定“经营者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8、所寄存物品请于当日营业结束之前领回,超过3日未领取的视同默认我公司自行处理
专家:按《物权法》规定,双方没有约定时间,商家留置权的实现至少需要2个月。
9、用户未达到水表底量,应按规定的水表量交付消费
专家:给用户强行设置最低消费,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
工商:公用企业或其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借此滥收费用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1倍至3倍罚款。
10、美容卡不能退,要么将卡转给他人,要么将卡留着
律师:美容卡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按法律规定,当消费者不需该项服务时,经营者有义务退还预收款的余额。该条款构成强迫交易。
(记者张真真通讯员张镝)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