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女存款回家发现少5万 银行被告上法庭
武女士怎么也想不明白,父亲帮忙转存了19万元钱回来后,存折上却只显示有14万!面对银行“老父取走钱”的说法,年迈父亲满腹委屈,为了查清5万现金的去向,武女士一纸诉状把银行告上法庭,索赔本金和利息。
2007 年1月底,官渡区上凹村村民武女士委托77岁的父亲陈老伯代自己去银行转存19万元钱。下午,陈老伯回来了,武女士一看存折傻眼了,存折上只有14万元。武女士找来父亲问情况,父亲也急了:“闺女,你可要相信我啊,老爸绝对没有做这样的事。”他们立即去银行询问,银行的工作人员坚持,5万元被陈老伯取走了,但却没有出示取款凭证。武女士怀疑银行出了“内鬼”,于是把银行告到官渡区法院。
在昨日的庭审中,陈老伯出庭作证。他回忆:“那天到银行,业务员要求我填一张存款单,可能是人老眼花没看清楚,把19万看成了14万,当时那人还问我,还要取钱吗?我还回答说‘这钱是闺女的,不取’。业务办好后,我刚走出10多步,那名业务员突然把我叫住,说还有9块多的利息没给,于是我回去签字拿利息。储蓄存单也被他们收回了。”
银行提供了存款储蓄单,对于失踪的5万元,银行工作人员注明了这5万元是由哪些面值组成。武女士的代理人李富堂认为:银行作为合同负有义务的一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陈老伯取走了余款,如果银行不能出示现金付讫、现金存讫的单据,就应承担法律后果。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5万元现金的去向依然扑朔迷离,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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