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企业成本增两成? 劳动专家表质疑!
广东将率先进行《劳动合同法》大型调查
本报讯 记者马汉青报道:广东去年以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加上《劳动合同法》实施,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估计因此增加20-30%?昨天,对省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年度报告数据,广东一些权威劳动专家表示质疑。
此前省劳动保障厅调查显示,《劳动合同法》增加的成本只占企业总成本的2%左右。昨天,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林景青介绍说,这是2月份在珠三角和粤东、粤西、粤北调查部分企业所得。成本增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过去不规范的企业会产生“规范成本”,但所增加成本只占企业总成本的2%左右,原本规范的企业不会增加。二是新增成本,即从1月1日起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约也要补偿,但如果续约就不会增加。
比如,东莞某港资玩具公司有员工3420人,约一半员工未参加社保,如要全部参保,企业每年会增加人工成本981万元,占企业总成本的1.8%。公司不愿续签合同的有24.5%,全年需增加经济补偿100.6万元,占企业总成本的0.19%。
成本“大增”,会否由于这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造成?暨南大学统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韩兆洲认为,可能性不大。今年初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的调查显示,企业平均起薪点达1160元/月,已远超当时的最低工资标准780元/月。对企业担心的社保负担问题,实际上其缴费基数最低是按社平工资60%计算的,也未受调整影响。
韩兆洲说,更重要一点,相对于物价涨幅,目前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已是滞后的。
专家分析,目前确有部分企业反映成本有所上升,据调查,这涉及到国家加工贸易、出口退税、环保等新政策以及原材料、能源、土地、工资等成本上升多种因素。对上述权威部门发布的可能影响公众判断和政府决策的重要数据,希望进一步公布相关详情。
据悉,近期省劳动保障厅与暨南大学将在全省选取12个地级以上市(重点在珠三角)600家有代表性的制造业企业,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成本、搬迁等进行一项大型综合性调查,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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