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4月11日电 (宋学春 张恩刚)工资协商是调处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为不断建立科学规范的工资协商机制,青岛市总工会通过加强政策指导、注重制度建设、实行规范管理,建立科学工作机制力推工资协商。
加强政策指导。
工资协商工作政策指导是关键。为此,青岛市总工会配合政府、人大及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许多有关工资集体协商方面的指导性文件、政策法规和规章:《青岛市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青岛市企业欠薪欠费报告制度》等等。从2000年开始,积极协助劳动部门加强对企业工资增长的宏观指导,每年发布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目前已达540个工种。每年向社会发布了全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和分行业工资指导线,为企业自主确定工资水平提供依据,引导企业在发展生产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适度增加工资。去年,青岛市总工会又与劳动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工资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一是企业应建立工资分配和工资支付制度,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进行劳动保障年检时,审查企业《工资薪金明细表》,将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工资基金的使用、上报的工资总额、社会保险费缴纳的工资基数一并审核。三是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纳税人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审核。
注重制度建设。围绕工资协商工作,青岛市总工会建立完善了一整套规章制度。一年一次的工作会议制度,总结工作,表彰先进,提出要求;一年两次的三方专题会议制度,确定重点工作,研究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定期对"青岛工会信息网工资协商专栏"信息进行更新,提供政策法规、合同样本、工作动态等。重点抓了三项制度的落实:
一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预约活动"。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预约活动的通知》,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工会(职工代表)均可提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预约:一是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议已超过期限的;二是未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的;三是本单位依法应当重签、续签、新签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的;四是职工在劳动报酬分配方面有突出问题需要解决的;五是其他在劳动关系协调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
二是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列为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重要条件,将其分解成"坚持每年举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专项工资协议、保证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等具体栏目,缺少其中任何一条,都不得申报。此举,大大提高了建制率,有力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健全工资协商指导员培训制度。每年举办1-2期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引导工会干部把握规律,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提高协商代表整体素质。既做好新建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建制工作,又督导协议到期的国有企业和改制企业做好续签重签工作,保证工资集体协议的连续性。目前,已为300名培训合格的工会干部颁发了证书。
实行规范管理。青岛市总工会在建立青岛市集体合同数据库过程中细化操作步骤,实行规范管理:(1)制定报表。采用Excel报表,分企业基本情况、集体合同情况、专项工资协议情况、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四个大栏目及若干小栏目;(2)收集数据。按照12个区(市)和市直单位的划分,分设13个子信息库,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统计;(3)审查核对。根据市劳动部门提供的全市企业名单核对基层报表。第一步先将企业分为三类:未建工会的、已建工会未建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了工会和集体合同制度的。第二步排出时间表。已建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确定续签时间;已建工会的企业,落实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时间;未建工会的企业,建会和建制同时进行。数据库的建立,不仅实现了动态化管理,还大大提高了集体合同、工资协议的签订率和履约率。目前,青岛市签订集体合同企业数达7480份,签订工资专项协议759份,签订区域行业性集体合同2479份。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