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户籍制度经过几次调整,已经有了很大进步。不公现象逐步减少,进出门槛逐步降低,人口流动更加方便。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求户籍改革的呼声为什么还那么高、以至成为社会的热门话题?我认为,除户籍制度本身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还需进一步改进以外,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有的地方和部门把户籍当成了“筐”,凡是棘手的问题就往里面装。
日积月累,装的东西越来越多,以至不堪重负。例如把户籍与公民的社会地位、收入标准、子女入学、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保福利、经济赔偿、高考录取、升职、培训等不相干的事情挂起钩来,使户籍不仅变成了“筐”,而且变成了名副其实的“万金油”和“逢人配”!
依个人浅见,户籍改革要实行“三定”:一是定条款。即户籍究竟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和条款?它的作用和功能究竟是什么?在吸收古今中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现在我国国情出发,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把户籍的内容条款明确和固定下来,以利于统一贯彻执行和落实;二是定权限。要明确户籍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公安机关,其他任何地方和部门都无权对户籍内容和条款进行实用主义的解释;三是定规矩。户籍管理关系到民生,关系到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户籍一旦制定法律法规,就与其他法律法规同等重要。(马德祥) (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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