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不合格 开发商上黑名单?
时报讯 (记者 孙雯) 昨日,11位市民齐聚市政园林局3楼会议室,为《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出谋划策。市民们为做好城市绿化工作出了许多好点子,针对争论较多的立体绿化的问题,市民提议,把优秀的立体绿化成果拍成照片做成标牌,新建小区的天台应留出花池给市民种植花草,另外对于开发商对付绿化验收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该从头盯到尾,户外的绿化费用可由户外广告商承担一部分。
|
市政园林局义务监督员之一的洪霞认为,在立体绿化方面,西方有些城市,满墙都是爬山虎,根本看不到墙,国内是深圳做得比广州好,深圳到处都是爬墙植物。立体绿化最难做的是小区的天台和阳台,相信小区里很多业主是同意小区内多一些绿化的,但也有个别业主不同意,这时需要园林部门适当引导。
梁先生认为,目前天台阳台等立体绿化没有计入城市绿化覆盖率之重,如果把这些计入绿化覆盖率,将会大大促进园林部门的工作热情。南华工商学院的王教授认为,可以把户外广告和绿化挂钩,在某种程度上来讲,户外广告占用了城市绿化地方,有些广告商从中收益,也该拿笔钱出来支持城市绿化。
曾当过法官的李先生认为,开发商为了应付验收,经常先种上一片草,验收的时候绿油油的一片,验收完就什么都没了。解决的办法就只有实行开发商终身负责制,绿化不达标的开发商不仅要罚款也让他们上“黑名单”。
绿化部门提醒市民,《条例》修订征集意见截止到6月5日,欢迎市民通过网络、电子邮件、拨打83830000热线,积极反映关于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