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事件引发连环民事案 积怨双方各不让步 听法官说到地震当事人被感动
国难哀悼日当庭撕诉状
本报讯(记者孙慧丽王巍通讯员王雪钱久艳)法官一番“国难当头”的劝说,让剑拔弩张的诉讼当事人平静下来,一位当事人更是当庭把起诉状撕得粉碎,与对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这桩在北京密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由一起打架事件而起。2007年12月13日,密云某村村民王某在村里卖农机设备时,与赵某发生争执,并将其摔倒在地。赵某的母亲刘某见状,叫上亲戚张某、孟某上前阻止。撕扯过程中,四人均不同程度受伤,王某和张某伤势较重。
随后,张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张某经济损失1768.99元。
不满的王某又将张某、孟某、刘某诉至法院索赔。审理过程中,刘某提出反诉,认为王某也将其打伤。
在法庭调解阶段,赵某也当庭拿出起诉状,说准备起诉王某。
承办法官曾在庭前做了大量调解工作,但双方因积怨较深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5月21日,全国哀悼日的最后一天,此案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上一度争吵不休。
“请原、被告平复一下激动的情绪。”主持庭审的法官邢瑞玲表情凝重地说,“汶川发生地震,国人都在万众一心抗震救灾。国难当头,原、被告双方却为了小纠纷在法庭上争得不可开交,你诉我告,伤了和气……”
原本争辩激烈的法庭里突然静了下来。原告王某站了起来:“四川地震了,全国人民团结在一起赈灾救灾,我们这点恩怨算什么,我撤诉。”
随后,刘某也放弃对王某的反诉。这时,准备起诉的赵某从兜里掏出起诉状几把撕得粉碎。“国家发生了这么大的灾难,我们还在这儿胡闹,我这张脸真没地方搁了。”
积怨颇深的当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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