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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河之声”版6月6日以《模仿客户签名变险种投保人受损讨说法保险业务员竟“偷梁换柱”》为题,报道了光大永明人寿天津地区一业务员欺诈投保户一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也引起了光大永明人寿天津营销和总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
近日,光大永明人寿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情真相,认定该代理人欺诈客户在先,又在公司内部调查时隐瞒真相,导致公司失去了在第一时间圆满处理客户投诉的机会,也给客户造成了额外的损失和不便,对此,光大永明决定对违规代理人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其工作资格;同时主动与客户联系,相关负责人近日登门向客户致歉,该保单全额退保,并妥善处理后续相关问题,客户周先生及家人对公司的处理意见表示满意,此事已经获得圆满解决。
该报道刊登后,很多市民打来电话对该代理人欺诈客户的做法提出批评,希望公司重视客户投诉、尽快解决问题。光大永明对此高度重视,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的目标是打造一家享有盛誉的寿险“百年老店”,公司全体员工和代理人都在为此努力,对于任何恶意欺诈客户、有损客户利益的行为,即使是个别现象,也决不会姑息。这一违规事件的出现,又给光大永明敲响了警钟,该公司也将从中总结经验教训,设立“客户投诉解决第一负责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客户权益维护。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对报社的善意提醒表示感谢,也欢迎社会各界对光大永明的服务进行监督。本报记者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