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鲍冬和通讯员戴卫民)《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新法的相继施行,使得江苏省南通市的劳动者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日前,记者在南通市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今年1至4月,该市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共立案处理劳动争议1407件,涉及劳动者1767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86.4%和40%,有的县(市)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至3倍。
据了解,今年前4个月,南通市受理的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争议案件共798件,占案件总数的56.8%。特别是劳动报酬争议中有三分之一的案件为职工索要双倍工资,表明产生劳动争议的焦点仍然集中在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维护方面,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作为劳动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依然是引发劳动争议的首要因素。
从劳动争议案件的主体看,涉及私营企业案件数量急剧上升。今年该市受理的案件中涉及私营企业的案件为726件,占案件总数的半数以上,比去年同期增长76.6%。该市前4个月立案处理的1407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提出申诉的有1019起,占72.4%。用人单位申诉的争议案件有388件,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0多倍。
从劳动争议处理的难度看,案情进一步呈复杂化、多样化。随着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产生,劳动争议日趋复杂。特别是今年几个新法施行,在适用方面产生的不同理解和矛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矛盾尖锐,劳动者的愿望与用人单位的允诺相差甚远。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当前劳动争议案件飞速增长,其一是新法实施后劳动争议受理时效延长,仲裁成本归零等因素造成的。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贯彻落实,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由向用人单位私自讨要说法,转变为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增长的主要因素。其二是部分企业误读《劳动合同法》,认为该法大大增加了企业的人工成本,从而突击裁员或将职工转为劳务派遣用工,因为出现手续非法、待遇不公等问题,导致部分职工申请仲裁。还有部分企业仍存在“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少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用工不够规范导致劳动关系不明确等现象仍然存在,从而导致劳动争议案件数的大幅增长。其三是新法侧重保护劳动者利益,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惩罚力度加大,加之劳动争议申请时效延长、仲裁处理时间缩短、部分案件“一裁终局”等新特点,也给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更多的便利,从而促使劳动争议案件的大幅增长。特别是仲裁不收费,大大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以致有人因10元的工资纠纷,也将用人单位告上仲裁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