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已成为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由职工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对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但如何更有效地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还需要从解决现实问题入手,搞好相关的基础性建设。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现行法规中,只有《公司法》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作了较明确的规定,但在具体落实和操作层面上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有必要在适当时候对《公司法》进行修改与完善。此外,由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到位,不少企业并没有制定规范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制度与议事规则。《公司法》对职工董事与职工监事的数量比例、产生程序、权利义务及职责等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致使许多企业中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不报告、不述职、不考评的现象存在,其作用的发挥大打折扣。
从目前工作状况看,迫切需要从立法角度出台相关的配套法规或条例。制定全国统一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制度规范,为推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规范化建设提供依据。各地也应结合实际,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合作制定有关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有效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
要有效推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工作,必须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协调配合,从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为建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建立起推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社会化机制。一是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对于推动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积极作用。二是与有关部门协商,在工商注册或年检时,将董事会、监事会中是否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及其人数、比例是否达到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要求作为硬性条件,由地方工会把关,对未达到法律和政策规定要求的公司不予登记或通过;对企业改制方案和公司章程进行严格审核、论证,要求其必须明确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否则不予通过。三是要将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纳入相关工作考核目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工董事监事队伍
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及职工的要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参政议政和监督作用的发挥。
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应积极协调有关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快速地提升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素质。一是要加大对基层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培训力度,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培训纳入工会干部培训的总体规划之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培训,使其真正成为懂政策、知情况、善讲话的职工代表,为其履行职责提供理论政策等方面的保障。二是要大力宣传、鼓励并积极推广基层企业在培养高素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如有的企业采取干部交流的方式,让作为工会负责人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转做一段时间的企业经济管理工作后再回到原岗位,使之成为既有企业管理实践经验,又具备相关业务知识的高素质的职工代表,使其在推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参与公司高层决策和监督方面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